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责任清单(2)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责任清单(2)
发布时间:2017-03-08

项目编码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权种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追责情形

责任设定依据

360000KJ-QR-001

省知识产权局

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或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行政确认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南昌代办处经办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不予受理;
2.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予以初审通过;
3.
未及时送达文书;
4.
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行为的;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专利费用减缓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南昌代办处经办人

3.决定阶段责任: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决定。

南昌代办处负责人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文书,依法送达。

南昌代办处经办人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进行事后监督检查,对违法获取证明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相关责任人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


项目编码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权种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追责情形

责任设定依据

360000KJ-QR-012

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行政确认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专利职称管理办公室经办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2.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初审通过;                        3.未及时送达文书;            
4
、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行为的;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专利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进行审查。

专利职称管理办公室经办人

3.决定阶段责任: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资格认定。

专利职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文书,依法送达。

专利职称管理办公室经办人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进行事后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相关责任人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


项目编码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权种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追责情形

责任设定依据

360000KJ-QR-013

省知识产权局

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

行政确认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专利管理处经办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不予受理;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予以初审通过;                      3.未及时送达文书;              
4
、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行为的;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专利管理处经办人

3.决定阶段责任: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认定。

专利管理处负责人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文书,依法送达。

专利管理处经办人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进行事后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相关责任人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


项目编码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权种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追责情形

责任设定依据

360000KJ-QR-014

省知识产权局

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定

行政确认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专利管理处经办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不予受理;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予以初审通过;                      3.未及时送达文书;              
4
、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行为的;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定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专利管理处经办人

3.决定阶段责任: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认定。

专利管理处负责人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文书,依法送达。

专利管理处经办人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进行事后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相关责任人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


项目编码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权种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追责情形

责任设定依据

360000KJ-JL-002

省科技厅

江西省专利奖(核报省政府)

行政奖励

1.制定方案阶段责任:制定评选奖励方案。

专利管理处经办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2.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初审通过;
3.
对评审专家及评审情况未尽保密责任的;                               4.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则;                       5.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组发[2008]2号)第十六条: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严重违反规定奖励程序的;(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公务员集体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对公务员奖励工作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在公务员奖励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奖励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材料,并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初审意见。

专利管理处经办人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申报材料对初审选定的专利进行审查,专家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议推荐获奖专利。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4.决定阶段责任:将评审结果上报省专利奖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定。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定获奖专利予以公示。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6.表彰阶段责任:对获奖专利相关主体进行表彰,送达文件并信息公开。

专利管理处负责人

7.事后监督阶段责任:申报专利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申报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评审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相关责任人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