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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国际申请
发布时间:2018-06-01

问:如何填写发明人资格声明(仅为指定美国的目的)?

填写此声明,用于进入国家阶段为美国(其他国家不需填写)。

标准措词:已预先印刷在请求书声明中。

注意事项:首次提交请求书包含该声明时,国际申请号可不填写(在后提交的,必须填写);纸件提交时,每一个发明人应当在完成的声明中签字并填写日期;对该声明作出任何改正或增加,应采用该款所述声明的形式,并由发明人签字,以“发明人资格的补充声明”为标题。

问:如何填写关于不影响新颖性的公开或缺乏新颖性的例外的声明?

此声明的填写,用于曾经公开的发明创造。

标准措词:关于[本]国际申请[PCT/﹍﹍], ﹍﹍(中英文姓名/名称)声明,[该][本]国际申请中要求保护的主题已经发生下述公开:

1.公开的类型(可适用的包括):(a)国际展览(b)发表(c)滥用(d)其他:﹍﹍(具体说明)

2.公开的日期:﹍﹍

3.公开的标题(如果适用):﹍﹍

4.公开的地点(如果适用):﹍﹍

注意事项:公开的标题与公开的地点可以结合。

问:PCT国际申请请求书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有哪些?

1.关于以上5个声明,在填写姓名、居所、邮寄地址时,都要注明中英文对照。

2.关于申请人在国际申请日有权申请和被授予专利的声明、关于申请人在国际申请日有权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声明、关于不影响新颖性的公开或缺乏新颖性的例外的声明,为解释申请人权利的需要,可以包括省略、重复或者重排所列事项。

3.关于声明的改正或增加,在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的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向国际局提交通知,对所述的任何声明进行改正或增加。提交通知中,应当包括含有已改正声明的替换页,或者含有声明的增加页,以及解释该改正或增加的附函。

来源: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