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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2-07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赣府发[2016]3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文件精神,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围绕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即:探索新常态下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引领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跨越发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航空制造、LED、新能源等知识产权密集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农林生物技术和低碳生态产业;突出发展污染防控关键专利技术和环保产业,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强省“江西样板”。
  到2020年,知识产权管理执法、转化运用、公共信息和中介服务等四大体系基本完善;全省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0万件,授权量达到6万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万件以上,PCT国际专利年申请量达100件以上;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超过15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数年均增长30%以上;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培育5家国家级、10家省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超过40家;知识产权年质押融资10亿元以上,专利运营、质押融资、专利许可合同等专利运用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绩效指数达到全国专利保护实力指数中上水平。
二、加快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一)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
  完善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探索在赣江新区及赣州、南昌综合保税区和有条件的市县、园区,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三合一”试点,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编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创新驱动的绩效评价机制。
  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发明创造、执法维权、转化运用、创新环境等方面的成效。加大省科技奖、专利奖等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对发明人或设计人予以奖励,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之一。利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培育力度,研究制定江西省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明确评议范围,规范评议程序,推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标准化。完善重大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流程,围绕省级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积极探索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按年度发布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及时公开我省知识产权状况。(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模式。
  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创新服务模式,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化,逐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成立江西省专利代理协会(联盟),建立专利代理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行业评价机制,完善专利代理人才培训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评选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统计调查,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公布制度。(省科技厅、省统计局负责)
(五)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体系。
  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和信用档案。构建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水平。对重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假冒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诚信机制,完善专利代理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信息。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六)实施知识产权入园强企“十百千万”升级工程。
  建立健全园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到2020年,培育核心竞争力强、知识产权制度健全、专利授权过千的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各10家,培育授权专利过百的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专利过10件的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专利消零的中小微企业1万家。贯标验收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达10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优势企业500家。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占比60%以上。 (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委负责)
(七)加快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
  制定全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培育认定10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地。鼓励和支持产业集聚区、行业和企业开展专利布局,争取国家对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航空制造等重点产业的核心发明专利开通快速审查确权绿色通道,尽快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领域和环保产业形成一批专利组合,储备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专利。鼓励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成立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推进专利产业化工程。
  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专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发明专利产业化。加大对LED、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航空制造、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每年择优选取20项核心专利予以产业化支持,逐步促进100项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力争到2020年,全省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 (省科技厅负责)
(九)实施发明专利量质提升工程。
  修订《江西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加大专利申请资助扶持力度,重点提高授权发明专利和PCT等高价值专利的资助力度,力争发明专利申请占比达25%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年均增速20%以上。突出专利评价工作的申请质量导向,将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到“十三五”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万件以上。(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强化工程。
  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力争2020年在我省高校、省属独立科研院所全面推行知识产权贯标工作。依托南昌“大学科技城”搭建高校院所“互联网+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开通江西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网。按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知识产权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用于奖励发明人(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60%。对未及时转化的职务发明,发明人(团队)可依法通过与单位签订协议的方式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政策享有相应权益,促进知识产权商用化、产业化。到2020年,力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实施转化率达到30%左右。(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开展知识产权惠农工程。
  搭建省级农业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开展涉农专利、品种权等农业知识产权展示推介、产学研对接。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价值评估、质押融资等增值服务。加快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农林生物技术和低碳生态产业,发挥我省在水稻、脐橙、油茶、生猪等领域的创新优势,每年筛选5-10项技术含量高、转化前景好的涉农专利技术和动植物新品种予以重点推广应用。 (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二)推进知识产权品牌创建工程。
  支持企业利用商标和品牌开展兼并重组和连锁经营,推动生物医药、LED、生态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品牌建设。重点打造“四绿一红”茶叶,鄱阳湖品牌水产品,“赣南脐橙、南丰蜜桔”果业,“泰和乌鸡、崇仁麻鸡、宁都黄鸡”优质地方鸡等品牌,着力提升“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形象和价值。规范和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商标注册,有效保护江西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程,积极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和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带动版权产业发展。(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化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
(十三)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
  进一步提升专利行政执法维权队伍能力和条件建设,积极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打假护航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行知识产权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探索开展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研究,出台推进我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点维护好农产品老字号、“贡”字号和区域性公共品牌价值。 (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四)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
  充分利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对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大的专利侵权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或法庭,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 (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五)构建知识产权高效维权援助体系。
  加快中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加大对陶瓷等轻工业产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力度,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快速维权“江西样板”。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申报产业契合度高的国家级快速维权中心。完善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构建“省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网络。加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围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中小微企业,制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给予更多的政策和资金倾斜。(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负责)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助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十六)推进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制定《江西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6-2025年)》,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机构,系统构建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和融资等全链条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南昌、九江、赣州等3个国家级园区为依托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培育5家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竞争力较强的国家级高端服务品牌机构和10家省级服务品牌机构,力争我省知识产权(专利)服务实力指数进入全国中游行列。(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七)全面实施专利导航工程。
  开展专利价值分析工作,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绘制重点产业发展的专利导航图,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围绕节能环保、生物和新医药、新能源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按照“1+N”模式,构建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体系,即:围绕一个重点产业宏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N个微观专利导航项目,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对产业运行决策的引导力。 (省科技厅、省工信委负责)
(十八)完善专利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发展,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搭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省级科技金融担保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业务的支持力度,力争知识产权质押金额年增长20%以上,力争到2020年知识产权年质押融资10亿元以上。 (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
  加快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及专利技术(江西)展示交易中心、青年知识产权(专利)交易孵化中心建设。积极筹建我省特色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平台),围绕生物医药、LED与节能环保、航空制造与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和运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利益分享机制,激发知识产权运用动力。加大我省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培育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20家左右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 (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预警,助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十)加快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鼓励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大补给力度,提高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提升我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导,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推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海外专利布局合作机制。(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负责)
(二十一)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帮助涉外贸易企业和投资企业及时收集发布主要贸易目的地、对外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潜在风险的策略和建议。针对可能或已经对产品出口、行业安全、国际声誉构成风险的海外知识产权问题,向企业或所在行业组织提供信息支持、法律咨询以及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省科技厅、南昌海关、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实施意见》各项举措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实施意见》有效落实。(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十三)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整合资源的方式,综合运用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负责)
(二十四)加快人才培养。
  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十三五”公务员培训重要内容,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知识产权培训。制定江西省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规划,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列入全省重点人才引进目录。加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不断充实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库。在有条件的高校、院所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和研究院(所)。培养青少年知识产权与创新意识,探索建立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大贯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力度。(省人社厅、省委党校、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2016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