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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传统节庆期间市场侵权假冒产品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08-11

近日,江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省开展打击传统节庆期间市场侵权假冒产品专项行动,着力规范传统节庆期间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个行动目标

围绕严厉打击传统节庆期间市场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聚焦案件查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物品,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进一步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规范我省传统节庆期间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三大执法重点

此次行动,突出了重点品类、重点市场、重点主体三大执法重点。重点品类:假烟假酒、“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儿童食品(奶粉及乳制品等)、传统节庆礼品、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牛羊肉、蛋等)和儿童玩具、日化、服装鞋帽、小家电、电子产品等传统节庆侵权假冒产品。重点市场:大型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电商集散地、互联网购物平台、多次受到举报的重点区域。重点主体:上述各类物品批发商、餐馆、各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烟酒摊贩、消费者投诉较多、权利人反映突出的重点商户等生产经营主体。

 

四种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着力狠抓四类违法行为。第一类制售假烟假酒等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第二类制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按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传统节庆用品行为。第三类“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山寨”服装等实施市场混淆行为。第四类通过互联网购物平台、“直播带货”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销售节庆食品、节庆礼品、儿童用品、日化品、小家电、电子产品等商品行为。

 

多个部门联动配合

此次严厉打击传统节庆期间市场侵权假冒产品专项行动,涉及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涉及全省各级多个部门的职责,行动要求全省各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协同联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拓宽渠道收集案源,追溯源头查处案件,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传统节庆期间市场侵权假冒产品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

 

稿   源:省局执法稽查局

通讯员:张洪敏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