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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15

今年以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突出重点、踔厉奋发、真抓实干, 努力创造优质高效、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动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更加宽松便捷。全面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采取“一网核名”“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日办结”等服务举措,为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歇业、注销事项提供全流程、全周期服务,外资市场准入更加便利。2023年1-5月,全市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41家,同比增长18%。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企业群众“一件事”行政许可高频事项,将“我要办企业、我要开餐饮店、我要开药店”等13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范围,通过业务整合、减少环节、流程优化,实现多个许可事项“一次联办”,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全面实施分类注销改革,对无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复杂、违法失信、股东失联等不同情形的市场主体实行不同的注销方式,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形成市场“准入和退出”双便利,促进新陈代谢,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积极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服务链,全量归集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形成市场主体全景画像;依托归集的涉企信用信息,对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后自动生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按照定量分析和定性判定相结合的方式,每个企业信用风险得分为0~1000 分,将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分为A 类(信用风险低【0~200分))、B类(信用风险一般(201~500分))、C类(信用风险较高(501~750分))、 D 类(信用风险高【751~1000分】)四类。对A类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全面自治为主,对B类市场主体实行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监管频率,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对C类市场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管频率;对D类市场主体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监管频率。截至5月底,全市共归集各类涉企信息156.3万条,共制定检查实施清单总数5527项,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数3806项,双随机监管事项占比69%,即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公开。

强化知识产权建设,企业创新动力更加强劲。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专利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解决了宜春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撑问题。编印《宜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有效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发明专利台账,逐户提醒企业及时缴纳专利年费,引导企业通过PCT申请海外发明专利,截至2023年一季度全市PCT专利申请量累计达18件,增长28.2%。在金属家具、锂电池等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2023年1-4月,宜春市专利授权量为1909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71件,同比增长60.4%;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446件,总量列全省第三。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88件,同比增长1.43件。十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28件,全省第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2022年至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达8.267亿元,实现了较大幅度连续增长。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更加文明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创新成长激励机制,针对不同的执法岗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层次提出不同要求,组建执法办案人才库,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办案能手”、“典型案例”、“稽查之星”等各类评选活动。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合法行政。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截至2023年一季度,宜春市全系统共适用免罚清单案件320件,免予罚款数额1162.9703万元。

下一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构建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充分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质量等职能作用,为宜春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深化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大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力度,引导创新资源向高价值发明专利倾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双升。


稿    源:宜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