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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江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 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质量,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场监管局等16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九江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作用,着眼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注重质量和效益,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经营能力,提高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
二、主要任务
1.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和精准帮扶。将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在分型基础上开展“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选拔和培育,推动完善各项支持政策,建立政府主导、自愿参与、公正公开的申报评选机制。在分型分类的基础上,支持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服务,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
2.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内生动力。以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为契机,支持个体工商户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服务、提升数据质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探索柔性执法,依法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监管措施。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实现政策直达快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逐步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各类企业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配套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参与共享生产和创新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3.突出党建引领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小个专”综合党委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积极开展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等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稳预期、提信心。充分发挥“小个专”党组织作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凝聚人才、开拓市场、革新技术、提高效益中主动作为。将个体工商户党的建设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路径。
4.营造个体工商户发展良好氛围。依托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持续宣传贯彻《条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解读、技能培训、银商对接等服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整治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本地区优秀个体工商户的表彰奖励,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荣誉感、归属感。深入开展“问情服务”活动,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扶持措施
(一)分型精准扶持措施
按照个体工商户存续时间、经营规模、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将其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种类型,并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阶段特点实施有效扶持的措施。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总体思路,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构建量质齐升的分型精准帮扶新格局。
1.“生存型”:以“增总量”为目标,着重开展创业扶持服务,不断激发个体工商户创业活力。一是维护公平竞争,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维护个体工商户依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二是加强创业指导,为个体工商户创业人员提供财税、金融、执法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四是依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各方资源,积极帮助对接普惠性政策,助力其维持经营,稳定发展。
2.“成长型”:以“稳存量”为目标,着重开展创新发展服务,提升个体工商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同时可以享受针对“生存型”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措施。一是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根据信用风险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全面提升经营者技能水平、技能素质。三是支持鼓励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申报专利等,为其提供指导,创造便利条件。四是支持帮助个体工商户提升质量水平,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全链条、全过程的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全面提升生产经营质量水平。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帮助解决融资难题。
3.“发展型”:以“提质量”为目标,着重开展转型升级服务,推动更快速高质的转型升级发展。“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同时可以享受针对“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措施。一是提升个体工商户创新创造能力,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品牌培育,形成一批有市场美誉度和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二是保护知识产权创新发展,鼓励个体工商户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在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支持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宣传解读“个转企”在市场准入、组织管理、税收优惠、贷款融资、用地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优势,支持个体工商户通过变更方式转型升级为企业。
(二)分类培育扶持政策
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是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名特优新”四类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定期进行分类认定和重点培育帮扶。“名特优新”类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同时,各县(市、区)可结合地方实际,分别给予“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包括:
1.“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
(1)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加大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推介,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台,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知名类个体工商户知名度。
(2)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引导知名类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打造品牌,加强商标管理、品牌规划、品牌运营的指导。鼓励指导参与各类品牌创争,提升商品服务品牌附加值。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知名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及政策培训,提高保护能力。
(4)落实党建引领,推进“小个专”党建,选派优秀党建指导员,与“小个专”党支部点对点沟通。
2.“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
(1)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发展产业集群,在从事特色产业、农业品牌、地理标志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集中的区域打造区域品牌,培育集体商标。
(2)给予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倾斜,通过完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服务等公共服务,帮助“特色”类个体工商户连接企业、上下游资源。
(3)在高品质商圈和特色老街、步行街以及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重要交通枢纽的核心位置,设立一批本地特色产品展示销售区,举办展销活动。
3.“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
(1)加强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加大对老字号、百年老店、非遗传承、民族文化的宣传力度,提升优质类个体工商户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
(2)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
(3)鼓励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对主导制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指导支持。
(4)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的个体工商户,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其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
4.“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
(1)推动新兴类个体经营户提升网络营销能力。开展平台入驻电商指导,指导新型类个体工商户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兴商业模式,提升线上经营水平,实现线上线下经营融合发展。
(2)支持有实力的新兴类个体经营户外出参展,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开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劳务合作和国际科技经贸活动,为其开展跨境贸易提供指导和帮助。
(3)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大型企业、链主企业、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合作,支持、引导新型类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与平台企业合作共赢。
(4)鼓励新型类个体工商户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指导其申报拥有新型类行业知识产权,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层次和质量。
(5)其他。对符合认定基础标准、未被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但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可依托产业集群、特色街区等载体,进一步积极探索帮扶措施,扩大政策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协调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并根据分型分类政策需求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帮扶政策,围绕政务、法治、市场三大环境,在财税、金融、人才、社保、创业、培训、执法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各地要尽快部署,加紧推进,在6月25日号前完成方案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实施方案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各有关单位主动配合,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涉及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的相关信息。如:税务部门结合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提供缴纳不同幅度税款情况的个体工商户名单。人社部门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参保人数、技能比武大赛荣誉清单、获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名单等。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供民宿、非遗个体工商户名单。农业农村等部门提供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个体工商户名单。商务部门提供赣菜“百城千店”九江特色门店名单。网信办、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电商平台同类型带货排名名单。各有关部门提供经营者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各类行业协会提供从事特色行业且具有一定引领性个体工商户等名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个体工商户分类工作中,积极推荐本行业领域优秀个体工商户。各地相关部门要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专项培育政策,提升含金量。依托“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推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数据与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优化各项服务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和密切联系个体工商户的优势,做好政策宣传普及、专项调查调研、实施效果评估、推动党的建设等工作,协同推动政策制度的有效供给和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完善评估机制。要认真听取个体工商户对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自查机制,定期组织自查,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发挥作用、见到成效。各地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选树典型予以表扬推广。
(四)加强统计监测。综合运用个体工商户纳税金额、参保人数、用工人数、专利商标数量等相关数据信息,加强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监测分析,跟踪经营形势变化,做好活跃度、经营状况和相关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调查,摸清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结构特征,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动态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分型分类培育指标评价体系。
(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开展政策解读宣讲,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总结“名特优新”培育工作经验,广泛宣传“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典型范例,动员更多的个体工商户申报“名特优新”,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做到“宣传到位、指导到位、申报到位”,有效带动更多个体工商户升级发展。营造鼓励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面调动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形成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