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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30

一、专利申请 

(一)受理条件 

1. 在中国内地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可 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2. 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专利申请人单独申请 专利,或者作为代表人申请专利,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二)获取途径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各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 口(专利代办处);

2.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 

3. 接收邮寄。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 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还应当提交《说明书 附图》; 

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 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 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 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必要时需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等材 料。

 (四)办理流程

1. 准备申请文件 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 — 5 — ttps://cponline.cnipa.gov.cn)注册为用户,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撰写电 子申请文件;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政务服务”平台“表格下载”版块下载上述申请材料表格,填写后打印 纸件申请文件。 

2. 递交申请文件 

(1)网上提交 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 交电子申请文件; 

(2)当面提交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 受理大厅的受理窗口、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当 面提交纸件申请文件; 

(3)邮寄提交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纸件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提 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政编码:100088。 各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邮寄地址,由国家 知识产权局以公告形式公布。

 3. 受理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进行受理审查。专利申请文件未出现《专利法实施细则》三十九条中规定的不受理情形 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予以受理。给予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 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对于申请人依据《专利 收费减缴办法》请求减缴专利费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收 费减缴审批通知书; — 6 — 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之后,再提交该申请的其他文件,应当注明 申请号(或专利号),并且一份文件中应当仅涉及一件专利申请(或 专利); 专利申请文件存在不受理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不 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受理原因。不受理的文件不退回当事人。 

4. 缴纳费用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 2 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 5 日内,按照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者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中规定的金 额缴纳专利费用。 申请人可以注册并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也可以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收费窗口、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 口(专利代办处)收费窗口当面缴费,或者通过银行和邮局转账(应 备注申请号及费用种类和金额)。 

(五)办理进度查询 

1. 电话咨询:(010)62356655; 

2. 当面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地方知识产权业 务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 

(六)办理结果 

1. 专利申请予以受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专利申请 受理通知书以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2.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不予受理 通知书。 在窗口直接递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向当事人 说明原因,不予接收; 申请人在受理窗口当面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受理窗口即 时接收通知书,也可以要求邮寄送达。 以邮局邮寄方式提交的纸件形式专利申请或其他文件,国家知识 — 7 — 产权局专利局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通知书; 以电子形式提交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电子文件 形式向提交人发出通知书。 (七)监督评价 1. 电话投诉:(010)62356655; 2. 网上投诉 专利审查评议(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https://cponline.cnipa.gov.cn 中 专利审查评议模块 https://comment.cponline.cnipa.gov.cn); 

3. 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 邮政编码:100088。 (

八)便利化举措 

1. 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 (010)62356655 获取便利业 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设立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 咨询、引导等服务; 

3. 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设置了帮助文档 专栏,提供线上办理专利事务的指引; 

4.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 

(九)服务质量保障

 1. 实行首问负责; 

2. 实行一次性告知; 3. 实行业务人员培训; 4. 收件即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接收申请材料时出具受理凭证。 

(十)相关表格 《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请 — 8 — 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外 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下载网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表 格下载页面: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