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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9

为规范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提高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赣市监规〔2024〕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于2024年12月27日起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适应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新要求,《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0〕13号),要求“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和智库建设”。我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培养、管理、激励制度”。我省目前无专门的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遴选、管理、调整等机制未建立,出台《管理办法》是一项适应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要求的必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4年11月草拟形成《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1月11日先后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征求意见,同时面向省直有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2月17日共收到10条意见建议。对于这些修改意见建议,经商省局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吸收采纳了其中合理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了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应内容,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建议也反馈了原因。

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要求,经省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核后形成送审稿,在2024年12月26 日召开的第十二次局长办公会对《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了集体讨论并审议通过。后经局长签发,通过省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23条。其中:

第一章  “总则”,共4条。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专家库的管理职责和原则,界定了《管理办法》所指的专家和专家库及专家管理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  “专家的入库和出库”,共8条。明确了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专业条件和优先入库条件、入库程序、出库程序、专家动态管理、专家的聘任等内容。

第三章  “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共3条。明确了专家库的使用方式、专家抽取程序和保密要求。

第四章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共3条。明确了专家的权利、义务和应主动申请回避情形。

第五章  “监督管理”,共3条。明确对专家工作的监督方法,专家库及专家的信息安全,以及工作人员和专家的违法违规责任处理。

第六章  “附则”,共2条。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四、《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一是提升专家库管理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执行性。制定《管理办法》有助于规范知识产权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优化专家的选取和使用。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更好地发挥专家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是推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通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提高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