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申请国外专利须知
申请国外专利须知
发布时间:2017-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在中国国内申请专利。向国外申请专利时,应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目前,申请人可通过两种不同的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一种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另一种是通过PCT国际申请途径。
    
一、申请国外专利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
申请国外专利指令信,该指令信应详细写明:
    
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
    
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
    
指明申请专利的种类;
    
拟提出申请的国家或地区;
    
曾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情况;
    
是否要求优先权;
    
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其指令信的书式可由我所提供;
    2
该国内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复印件;
    3
该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
该国内专利申请的文件,即:
    
说明书;
    
说明书摘要;
    
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附图;
    5
现有技术资料,它是指就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外国专利局的检索报告或审查结果;
    6
国外代理人委托书,该委托书书式由我方提供;
    7
国外专利申请表,有些国家需要申请人在该申请表上签名,其书式由我方提供.